开大题库网

国家开放大学历年真题库|作业答案|复习资料一站式下载平台

广东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期末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分类: 上海开放大学 时间:2025-05-26 02:59:31 浏览:6次 评论:0
摘要:广东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期末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期末考试学习笔记
国家开放大学作业考试答案

想要快速找到正确答案?

立即关注 国开搜题微信公众号,轻松解决学习难题!

国家开放大学
扫码关注

作业辅导
扫码关注
论文指导
轻松解决学习难题!

广东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期末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期末考试学习笔记

一、课程概述

1.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定义

- 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

-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和规则。

1.2 学习重点

- 行政主体的认定与权限;

-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

-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程序。

二、核心知识点详解

2.1 行政主体

2.1.1 行政主体的定义

- 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 核心特征:

1. 行使国家行政职权;

2. 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

3.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1.2 行政主体的类型

- 行政机关:如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公安局等。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中国人民银行、证券交易所等。

- 受委托的组织: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需注意:受委托组织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1.3 常见考点

- 判断题:区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

- 例题:

*“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其法律后果应由该局自行承担。”*

答案:正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属于行政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2 行政行为

2.2.1 行政行为的分类

- 抽象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

- 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行政决定(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

2.2.2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

1. 主体合法:必须由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作出;

2. 权限合法: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3. 内容合法: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4. 程序合法:遵循法定程序;

5. 形式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或程序要求。

2.2.3 典型案例分析

- 案例:某县环保局超越职权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罚款,该行为是否合法?

答案:不合法。因违反“权限合法”要件,环保局无权对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直接罚款,应先责令整改或由上级部门处理。

2.3 行政程序

2.3.1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 程序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时应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陈述申辩权;

- 相对人参与原则:当事人有权参与程序并提出意见;

- 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决定。

2.3.2 行政程序的类型

- 普通程序:适用于一般行政行为;

- 听证程序:涉及重大利益时必须举行听证(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

- 紧急程序: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可简化程序。

2.3.3 违反程序的后果

- 程序违法可能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或确认无效(需结合《行政诉讼法》第70条)。

2.4 行政复议

2.4.1 行政复议的特征

- 行政性:由行政机关内部监督;

- 救济性:针对具体行政行为;

- 前置性:部分案件需先复议才能诉讼(如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2.4.2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 可复议的情形: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

- 不可复议的情形: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决定、行政调解行为等。

2.4.3 复议机关的确定

- 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 对海关、金融等垂直管理部门的复议,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

2.5 行政诉讼

2.5.1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可诉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等;

- 不可诉情形: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等抽象行政行为。

2.5.2 行政诉讼的被告

- 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的,原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决定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2.5.3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 被告举证:行政机关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证据;

- 原告的举证责任: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如行政行为存在或自身权益受损。

2.5.4 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

- 撤销判决:行政行为违法或明显不当;

- 确认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

- 履行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三、期末考试高频考点与例题

3.1 选择题

1. 题干: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

选项:A. 某市人民政府 B. 某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C. 某街道办事处受委托的社区 D. 某国有企业

答案:A。解析:市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属于行政主体;街道办事处受委托的社区不独立承担责任,国有企业不享有行政职权。

2. 题干: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日内提交答辩状。

选项:A. 5 B. 10 C. 15 D. 30

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被告需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

3.2 简答题

题目:简述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

参考答案:

1. 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告;

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3.3 案例分析题

案例:

某市市场监管局以“销售过期食品”为由对甲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甲公司不服,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甲公司随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并赔偿损失。

问题:

1. 本案的被告是谁?

2.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参考答案:

1. 被告是原市场监管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的,原机关为被告。

2. 无权单独要求赔偿。需先确认行政处罚违法,再另行提起赔偿诉讼。若一并提出,法院可合并审理。

四、复习建议

4.1 重点章节

- 行政行为合法性要件(高频考点);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被告确定;

- 行政程序中的听证程序。

4.2 常见误区

- 混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诉讼是司法审查,两者程序不同;

- 忽略“复议前置”情形:如对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的行政决定不服,必须先复议才能诉讼。

4.3 做题技巧

- 选择题:抓住关键词(如“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

- 案例题:先明确法律关系,再分析行为性质,最后引用法条。

五、模拟试题与答案

5.1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 行政处罚 B. 行政许可 C. 行政调解 D. 行政强制

答案:C。

5.2 多项选择题

2.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文章目录


    评论留言请发表您的神机妙论……

    昵称

    邮箱

    地址

    私密评论
    评论列表(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