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大题库网

国家开放大学历年真题库|作业答案|复习资料一站式下载平台

河南开放大学民法学(2)学习行为评价

分类: 河南开放大学 时间:2025-05-22 04:30:38 浏览:2次 评论:0
摘要:河南开放大学民法学(2)学习行为评价 河南开放大学民法学(2)学习心得
国家开放大学作业考试答案

想要快速找到正确答案?

立即关注 国开搜题微信公众号,轻松解决学习难题!

国家开放大学
扫码关注

作业辅导
扫码关注
论文指导
轻松解决学习难题!

河南开放大学民法学(2)学习行为评价

河南开放大学民法学(2)学习心得

一、课程概述与学习目标

河南开放大学民法学(2)课程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内容展开。相较于民法学(1)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等基础理论的讲解,民法学(2)更侧重于具体民事权利的体系化构建与实践应用。课程目标在于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物权变动规则、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等关键知识点,并通过案例分析提升法律思维与问题解决能力。

二、学习方法与策略

1. 系统梳理框架

- 民法学(2)内容庞杂,建议先通过教材目录和章节导论,构建知识框架。例如,物权编可划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合同编则需区分合同订立、效力、履行、违约责任等模块。

- 使用思维导图工具(如XMind)整理各编的核心概念、法律条文及关联案例,便于记忆与理解。

2. 结合法律条文与司法解释

- 课程中多次强调民法典的最新修订内容,例如“居住权”“保理合同”等新增制度。学习时需对照民法典原文(如第366条居住权条款)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理解立法背景与实务操作差异。

- 通过“法信”“北大法宝”等数据库查阅典型案例,例如“物权保护纠纷案”“合同解除权行使案”,将抽象条文与实际案例结合。

3. 强化对比分析

- 民法学(2)中存在大量相似但需区分的概念,例如“抵押权”与“质权”、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建议通过对比表格或案例对比,明确法律适用边界。

- 例如,在学习“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对比《民法典》第186条与《合同法》第122条的差异,理解“选择权”规则的立法演变。

4. 参与线上讨论与模拟法庭

- 利用开放大学的在线学习平台,参与同学间的案例讨论,尤其针对“高空抛物责任”“好意同乘”等热点问题,碰撞不同观点以深化理解。

- 通过模拟法庭角色扮演(如扮演法官、原告、被告),锻炼法律文书撰写与辩论能力,例如在“侵权责任编”中模拟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庭审流程。

三、学习收获与体会

1. 对物权制度的深刻理解

- 物权变动规则:通过学习“物权变动区分原则”,认识到物权变动与债权行为的独立性。例如,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买方取得债权请求权,但需完成过户登记才能取得物权,这一区分对实务中的纠纷处理至关重要。

- 担保物权的实践意义:抵押、质押、留置三种担保物权的设立条件与效力范围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动产抵押需登记对抗第三人,而质押则需转移占有,这些细节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常成为争议焦点。

2. 合同编的灵活性与严谨性

-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民法典第563条对法定解除权的细化规定(如不可抗力、根本违约等情形)与第565条的解除程序要求,体现了法律对交易稳定性和当事人权益的平衡。

- 情势变更原则:第533条新增的情势变更制度,在疫情背景下对合同履行的影响提供了理论依据。例如,租赁合同因疫情无法正常履行时,承租人可主张调整租金或解除合同,这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3.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与社会价值

- 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通过分析“动物园动物致害案”(民法典第1248条)与“环境污染责任案”(第1232条),理解不同归责原则对侵权人与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差异。

- 公平责任的适用边界:第1186条规定的公平责任在实务中常引发争议。例如,在“见义勇为受伤索赔案”中,如何平衡施救者与受益人的责任分担,需结合社会公德与法律原则综合考量。

4. 法律思维的提升

- 学习过程中逐渐形成“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思维模式。例如,在处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时,需先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再分析违约行为是否存在,最后结合损害赔偿规则提出解决方案。

- 对“法律解释”方法的掌握:通过案例研习,学会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解决法律条文的模糊性问题。例如,对“高空抛物责任”(第1254条)中“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解释,需结合社会管理与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四、学习中的难点与突破

1. 难点问题

- 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对“善意”“合理对价”“合法转让”等要件的理解存在模糊性,尤其是与动产、不动产的区分标准。例如,车辆抵押未登记时,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 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民法典第496-498条对格式条款的规制较为复杂,需结合“公平原则”与“提示说明义务”判断条款是否有效。实践中如何证明提供方未尽提示义务是关键难点。

2. 突破方法

- 案例反推法:选取典型案件(如“小产权房买卖纠纷”),逆向分析法律条文适用逻辑,逐步拆解物权变动中的各环节问题。

- 类比学习法:将格式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霸王条款”对比,理解法律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从而掌握格式条款效力认定的实务要点。

五、课程实践与社会应用

1. 生活中的民法

- 课程内容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例如,学习“居住权”制度后,意识到遗嘱中设立居住权可避免子女与老人因房产归属产生矛盾;“好意同乘”规则则为无偿搭车事故的责任划分提供了法律依据。

- 通过分析“小区车位权属争议”,理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与专有部分的区分,以及开发商、业主、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 法律职业视角

- 作为法律学习者,认识到民法典对律师实务的影响。例如,保理合同(民法典第761条)的新增,要求律师在处理应收账款转让时,需特别注意登记公示与债权转让通知的程序问题。

- 在司法考试备考中,民法学(2)的知识点(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高频考点,需重点掌握构成要件与抗辩事由。

六、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向

1. 理论深度不足

- 对“物权法定原则”的例外情形(如居住权的立法背景)缺乏深入探讨,需进一步查阅学术论文与立法资料,理解民法典修订的深层逻辑。

2. 案例分析能力待提升

- 在模拟法庭中,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如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中的举证规则)存在混淆,需通过更多案例练习强化逻辑推理能力。

3. 法律条文记忆与检索效率

- 对民法典分编条文的编号记忆不够熟练,影响快速定位法律依据。计划制作“重点法条速查手册”,并利用“民法典”APP辅助学习。

七、未来学习计划

1. 深化专题研究

- 选择“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居住权制度”等新兴领域,撰写课程论文,结合民法典与比较法研究(如德国、日本相关立法),提出完善建议。

2. 参与实务调研

- 联系本地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参与民商事案件的旁听或调研,观察物权纠纷、合同违约、侵权赔偿等案件的审理流程与裁判思路。

3. 跨学科融合

- 结合河南本地经济特点(如农业、制造业),分析民法典中“土地经营权”“买卖合同”等制度对区域经济的影响,撰写社会调查报告。

八、总结

民法学(2)的学习不仅是对法律条文的机械记忆,更是对民事权利体系与社会关系的深刻理解。通过本课程,我认识到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规则设计始终以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未来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进一步提升法律解释与案例分析能力,为成为



    评论留言请发表您的神机妙论……

    昵称

    邮箱

    地址

    私密评论
    评论列表(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