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搜题
想要快速找到正确答案?
立即关注 国开搜题微信公众号,轻松解决学习难题!
作业辅导
扫码关注
论文指导
轻松解决学习难题!
广东开放大学民法学(1)(专)期末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以下是一份针对广东开放大学《民法学(1)(专)》期末考试的复习笔记,包含知识点总结、典型题型及参考答案,供参考:
广东开放大学民法学(1)(专)期末复习笔记
一、考试范围与重点
1. 民法概述
- 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如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
- 民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
- 民法的效力(对人的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2. 民事主体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
- 法人的概念、分类(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等)。
- 非法人组织(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3. 民事法律行为
-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
-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及认定。
- 意思表示的瑕疵(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4. 代理
- 代理的概念、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 代理权的行使规则及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5. 物权
- 物权的概念、特征及分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 相邻关系与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设立与实现。
6. 债权
- 债的分类(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
- 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
-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承担方式。
二、典型题型与参考答案
1. 单选题
例题: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
A. 出生
B. 年满18周岁
C. 年满8周岁
D. 结婚
答案:A
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至死亡时终止。
2. 简答题
例题: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参考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无欺诈、胁迫等情形);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 论述题
例题:
试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参考答案: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权利性质:
- 物权是支配权,权利人可直接支配标的物;
- 债权是请求权,需请求他人履行义务。
2. 权利效力范围:
- 物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和追及性;
- 债权具有平等性和相对性。
3. 客体范围:
- 物权的客体主要是物;
- 债权的客体是给付行为。
4. 存续期间:
- 物权一般无期限限制;
- 债权通常有明确的存续期间。
4. 案例分析题
例题:
甲(15岁)未经父母同意,擅自将价值5000元的游戏机卖给乙。甲的父母得知后表示反对。问:
1. 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2. 乙能否取得游戏机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
1. 合同效力:
- 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实施的买卖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 甲父母表示反对,故该合同无效。
2. 所有权归属:
- 因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所有权,应将游戏机返还甲。
- 乙可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并赔偿损失(如存在)。
三、备考建议
1. 重点复习: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物权、债权(合同)为高频考点。
2. 结合教材案例:注意教材中“案例与思考”部分,理解法律条文的实际应用。
3. 关注《民法典》:考试内容可能涉及《民法典》最新规定(如合同编、物权编)。
4. 整理错题与笔记:针对易错知识点反复巩固。
四、注意事项
1. 答题时需结合法律条文(如《民法典》具体条款)进行论述。
2. 案例分析题需分点作答,逻辑清晰,引用法律依据。
3. 广东开放大学可能结合地方特色案例出题,建议关注广东相关司法实践。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