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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放大学民法学(2)学习行为评价

分类: 黑龙江开放大学 时间:2025-05-22 04:36:22 浏览:0次 评论:0
摘要:黑龙江开放大学民法学(2)学习行为评价 黑龙江开放大学民法学(2)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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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放大学民法学(2)学习行为评价

黑龙江开放大学民法学(2)学习心得

一、课程概述

黑龙江开放大学《民法学(2)》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及婚姻家庭继承编展开,系统梳理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体系。相较于《民法学(1)》对总则和人格权的讲解,本课程更侧重于具体民事权利的实践应用与法律逻辑分析。通过线上学习平台与线下案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内容既注重理论深度,又强调法律条文与现实问题的结合,为学生构建了完整的民法知识框架。

二、重点内容学习体会

1. 物权编:从静态到动态的权利保护

-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通过学习,深刻理解了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在不动产交易中的重要性。例如,房屋买卖中未办理过户登记可能导致物权不生效的风险,以及善意取得制度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结合案例分析,认识到登记不仅是形式要件,更是维护交易安全的核心机制。

- 担保物权的类型与适用: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分是难点,但通过对比不同担保物权的设立条件、效力范围及实现方式,逐渐掌握了其应用场景。例如,动产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占有,这一知识点在分析企业融资案例时尤为重要。

2. 合同编: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的平衡

-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课程中反复强调“要约与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关键,而生效则需满足合法性、意思表示真实等要件。例如,格式条款的规制(民法典第496-498条)体现了对弱势方的保护,避免了“霸王条款”的滥用。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实际履行、损害赔偿、违约金等责任形式的学习,让我意识到法律在保护守约方的同时,也注重合同履行的灵活性。例如,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如何依据民法典第590条主张免责,成为实务中的重要技能。

3. 侵权责任编:过错与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边界

- 过错责任原则:通过高空抛物案例(民法典第1254条),理解了“过错推定”在特殊侵权中的运用。例如,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时需承担相应责任,体现了法律对公共安全的重视。

- 特殊侵权责任的类型化: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特殊侵权类型的学习,让我认识到现代社会中侵权形态的复杂性。例如,网络侵权中的“通知-删除”规则(民法典第1195条)对平台责任的界定,反映了技术发展对法律的挑战。

4. 婚姻家庭继承编:传统伦理与现代价值的融合

- 离婚冷静期制度:民法典第1077条新增的离婚冷静期引发了激烈讨论。通过分析立法背景,认识到该制度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但也需平衡个人自由与社会利益。

- 遗嘱形式的多样化:民法典第1136-1139条对遗嘱形式的放宽(如打印遗嘱、录像遗嘱),体现了法律对现代生活需求的回应。例如,如何确保打印遗嘱的效力,需同时满足两位见证人签名及注明日期等要件。

三、学习方法与策略

1. 理论与案例结合:课程中的“案例导入-法条分析-结论总结”模式非常有效。例如,通过“借名买房”案例,将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与合同效力问题串联,加深了对法律条文的理解。

2. 对比学习法:将旧《物权法》《合同法》与《民法典》新规定对比,例如旧法中“合同无效”与新法“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表述差异,帮助厘清法律概念的演进逻辑。

3. 在线资源辅助:利用开放大学提供的慕课视频、法律数据库及在线讨论区,解决了部分抽象概念的理解问题。例如,通过模拟法庭视频学习侵权责任的举证规则,增强了实务操作的认知。

四、难点与突破

1. 难点:法律条文的体系化理解

- 物权变动中的“区分原则”(民法典第209条与第598条)曾让我困惑,需同时理解物权与债权的不同效力。通过绘制思维导图,将物权变动与合同履行的流程可视化,最终掌握了二者的关系。

2. 难点: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认定

- 多因一果、介入因素对因果关系的影响(如医疗事故中的患者自身过错)是理论难点。通过阅读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结合“相当因果关系说”进行分析,逐步理清了责任划分的逻辑。

3. 突破: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

- 学习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后,尝试用这些工具分析疑难案例。例如,对“高空抛物”的归责原则,结合立法目的与社会效果,理解了“可能加害人补偿责任”的合理性。

五、课程启发与思考

1. 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 民法典中新增的“居住权”制度(第366条)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让我意识到法律需不断回应社会现实需求。例如,老年人以房养老的需求催生了这一制度,平衡了物权与人权的关系。

2. 法律条文背后的法理逻辑

- 学习“情势变更”制度(民法典第533条)时,认识到法律在维护契约稳定性的同时,也需为不可预见的外部风险留出空间。这启发我在分析合同纠纷时,需兼顾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平衡。

3. 法律职业的伦理责任

- 通过案例研讨,意识到法律工作者需在专业判断中融入人文关怀。例如,处理离婚案件时,不仅要关注财产分割,还需考虑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民法典第1084条)。

六、实践应用与反思

1. 实务操作中的法律适用

- 在模拟撰写买卖合同时,严格遵循“标的物、数量、价款”等合同必备条款(民法典第470条),并加入违约金条款以防范风险。这让我体会到法律条文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2. 法律漏洞与社会现实的冲突

- 对“好意同乘”条款(民法典第1217条)的讨论中,发现法律在鼓励助人为乐的同时,仍需通过司法解释细化责任比例,避免因规则模糊引发争议。

3. 个人法律思维的提升

- 学习侵权责任时,尝试用“侵权四要件”(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分析案例,逐步培养了结构化法律思维能力。

七、总结与展望

通过《民法学(2)》的学习,我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机制与法律适用逻辑有了系统性认识,尤其在物权变动、合同效力、侵权责任认定等方面收获颇丰。未来计划进一步研读民法典司法解释,结合实务案例深化理解,并关注新兴领域(如虚拟财产、人工智能侵权)的民法问题,以应对社会发展的法律挑战。

附录:学习资源推荐

1. 《民法典物权编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组)

2. 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案例检索(如“居住权”“高空抛物”)

3. 法学在线课程:B站“民法典系列讲座”、中国大学MOOC“合同法精讲”

撰写日期:2023年11月

作者:XXX(学生姓名)

注:本文基于课程学习内容与个人理解整理,部分案例分析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及民法典相关条文,力求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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